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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敦行记

来英国三个月后,在2010年到来的时候,我第一次喜欢上英国,只是因为伦敦。
 
我和妈妈还有姨妈站在拥挤的人群之中,使劲在缝隙中向路的尽头看过去,和所有人一起焦急等待着。我高高举着相机,不愿意错过任何有趣的画面。
 
英国的冬天在不下雨的日子里寒冷干燥,然而很少有一天会是完全的大晴天,既不阴天也不下雨。新年的第一天就是这样一个难得的晴天。
 
伦敦的人口过百万,和北京比起来当然小Case,但是考虑英国总人口就是很不少了。然而又是新年的缘故,大概有一半英国人都跑到伦敦来了。新年第一天的下午大概又有一半的伦敦人挤在这个市中心。
 
我正这样计算着,激扬的音乐突然而至,穿着蓝色制服的中学生排列成整齐的方阵,一边演奏的交响乐一边行进着。到了人群开始密集的地方,突然一个高亢的音符奏起,刚才还规矩的孩子们一下跳起舞来,路边的人群一阵欢呼也一起跳了起来。一年一度伦敦的新年大游行开始了。
 
一个日本中学特意从日本过来参加游行,穿着黑色体操服的男女孩表演着类似杂技的东西。一个骑着独轮车的男孩逆向游行队伍飞快的骑过去,还举着一条小标语。也许最让人感动的是残障学校的孩子们,一个肢体有残疾的女孩穿着公主服高高的坐在花车之中向人群招手示意。还有印度裔的社团扮了白色的巨型天鹅,我们走的时候听大喇叭说也有华人社团会出来表演。
 
也许这就是伦敦,它默许着许多的色彩跳跃在它的灰色与坚硬之下。它的街道很窄,感觉上平均只有北京的两条胡同的宽度,最多不过走三排车。如果两边建筑稍高一点,在街上晒太阳就变得很勉强,幸好,伦敦只有银行区那里有一些超过十层的建筑。
 
伦敦到处都是中世纪文艺复兴等时期的古建筑,这让对古建筑十分着迷的母亲感概不已。白金汉宫、西敏寺、圣詹姆斯大教堂,无一不在炫耀着自己的精致与奢华,然而它们的美却不仅仅在阳光之下的金碧辉煌,还有环绕着它们看似无心搭配却恰到好处的绿草和雕塑。
 
英国人好像很喜欢雕塑,常常可以看到街心站着一个骑马的将军,名字总是乔治什么。很像现在北京街头已经少见了的指挥交通的警察叔叔。在伦敦最主要的街道中心,分开左右车道的也是雕塑。其中一个是一面大墙,挂着许多女人的衣服,有工作装也有普通的连衣裙,雕塑的名字叫二战中的女人们。
 
英国草地极多,当地导游夏导开玩笑说,这就是为什么英国人喜欢踢足球。他们的草地没有什么树,都自由生长在街边,不高大但粗壮有。草地便有鸽子,在海德还有另一个忘记名字的大公园,一把谷物脆片让我终于体验到群鸽围绕的快乐安宁。现在北京也有许多草地,有花和长椅,但是就是没有这样自然的错落优美。也许我们还是应该回归流传了千年的亭台楼阁,假山奇石。环保不是只有西方园林,在传统与现代的结合中,最大限度的保留传统,而不是迎合所谓现代,也许才真正是我们需要学习的。
 
参观过白金汉宫,正在伦敦街头与经典的红色电话亭合影之时,一位高大英俊的英国警察走了过去,佩戴着对讲机,电棒,长靴。我顿时心神荡漾冲过去问能否与他合影。看我先照相,旁边几位早已经心动的mm也拿出相机纷纷要求与他合影,搞得帅哥警察都有些不好意思。旁边以为大概是首相府的老保安小有嫉妒的开玩笑说,你知道他根本不是真的警察,就是在新年时假扮的专门与人照相。
 
红色电话亭,维多利亚时代的建筑,高大英俊的警察,这就是伦敦。然而还差了一点,那就是在转角演奏风琴的街头艺人。
 
伦敦之行的第一天上午参观牛津城,这是唯一一天整整下了一天雨。雨水洗刷的街道格外干净,很难想象一个古老学院和一个热闹的商业街能如此和谐,许是因为那些散落着的小书店。在一个拥挤的小书店里溜达一圈正推门,风琴声飘然而至。雨中一个带着红色贝雷帽穿着棕色小马甲的老人正舞动着演奏风琴。
 
温莎堡是我最喜欢的地方。温莎堡内是现在英女王仍然不时居住的皇家庄园,外面既是商业街又是一个小镇。堡内收藏许多精美油画与瓷器,新添了随程中文讲解也是非常详细,一边参观一边想着原来英国皇室就是这样生活的。
 
出来温莎堡有一条小河,河上住着许多许多天鹅。正在拍照时,一位英国父亲带着小女儿拿着一大袋面包一出现在河边,天鹅就哗的围了过去。我们这才感叹怎么没有事先准备面包。于是我们赶紧从各处搜寻了些面包来,妈妈和姨妈拿着面包极尽挑逗那些优美的动物,让她们伸长了脖子,前来索求食物,我就在一边疯狂的拍照。许是等得太久了,一只天鹅竟然在终于吃到面包时咬了妈妈的手,好在没有破。否则真是要留下深刻的纪念了。
 
温莎堡外的小镇上只有一家叫扬子的中餐厅,红烧排骨做的相当出色。它的两边都是卖英国最传统的食品“鱼和薯条”。这样的食物都能成为英国的经典只能感叹英国饮食文化的单调了。走在镇上,一边是鱼和薯条,一边是女王的温莎堡,这让我想起了前几年故宫里要建星巴克的事情,在平衡古建筑的保护和商业利用方面,我们真的要好好的跟英国人学一学。
 
伦敦不只有古老还有最时尚的商业,在北京都少见的奢侈品大牌这次在伦敦看了一个够。在伦敦看戏剧也不十分昂贵,三五十镑就可以买到很好的票。当然也有遗憾的地方,我和妈妈都是福尔摩斯忠实拥趸,因为时间问题,没有去心念的贝克街看一看,下次吧。
 
这次旅行的领队和导游都是很可爱的人。当地的夏导已经在英国生活了二十几年,在每一天早上她的风趣的讲解都会让人对一天的行程充满期待。她知道我要带着妈妈和姨妈一起回到我的学校,特别询问了多次是否准备妥当,还建议我比预定的时间提前半个小时出发。事实证明,夏导是正确的,我们最后只是提前了10分钟赶上火车。
 
而可爱的领队,途中一直在帮我们照照片,拍录像,忙得不亦乐乎。行中我还得到了一份领队的小礼物。一天晚上返程中做游戏学说绕口令,我笨嘴笨舌的绕了一遍,虽然错误多多,却还是得到了一把精致的“爱的勺子”。
 
从伦敦眼,被夏导称为胶囊的东西里俯瞰夜幕之中的伦敦,一栋大厦装饰着蓝色的灯安静的站在泰晤士河畔。远处的大本钟,大教堂比白天看起来更有难以形容的庄重,许是因为淡黄色的内饰光。在他的脚下就有很多夜晚开放的pub,这就是属于伦敦年轻人的生活了。好像泰晤士河平静安详之下,暗流涌动。庄重与叛逆,古典与现代,也许这就是为什么我会一下子爱上伦敦,它让这种碰撞来的尤为激烈。

May 生日快乐

现在是格林威治时间22:02,还没有进入30日,而在东京的你应该已经在准备迎接25岁后的第一个朝阳了吧。
我地理一直没有你好,我这里是不是世界上最后一个进入30日的地区?那么在这些字结束之前,欧亚大陆上总有一个地方正在或者准备着迎接你的生日。
那么现在,假装我站在那条经线上,对你说,亲爱的may,生日快乐。 
前几天,你说这是你第一次在国外过生日,一瞬间竟不知该如何回应。我知道你不是在凄凉,这是我们曾经想要的,只不太一样。还记得在我们离开之前是多么的期待,急切的想要离开那个生活了20多年的地方。它太熟悉,太多束缚,太少幻想。
余华有一篇不好看的文,十八岁出门远行。然而我总记得,他写道,他背起书包(红色的?),父亲在他的屁股上拍了一下,他便像羚羊一样奔跑出去。
我们也是这样,自己往后一撞,像羚羊一样奔跑到了欧亚大陆两端的小岛上。你在东边,我在西边,为了那个一定要出去闯一闯的理想。现在我相信,它其实与自由无关,只是还有渴望的时候让自己拼尽全力。
 我一直说,你比我难,因为你现在用的语言只学了3个月,而你现在已经适应很多。于是想想你,我常觉得自己的笨拙和懒惰。
现在工作很辛苦,日本又是那么一个对食物小气的国家,不管怎么样要保证自己的健康,这点比什么都重要。然后就是找个真正可以依靠着的人。上次你对我说的,让我听来也觉得轻松,很好,很好。
哆哆嗦嗦,不知道再说什么,是不是东京的太阳已经升起来了呢?
MAY,生日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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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发啦
不要问那路在哪
迎风向前是唯一的方法

无题

她躺在棺木中,以为华衣蔽体,棺盖遮光,终留得死后宁静。然后不过是她紧闭双眼,看不到早有人打开棺木,发现那衣服早已腐烂,而她更是心肺具现。另外一些人在她的墓旁架起棚子,扎下帐篷,他们说她很有研究价值。
在太阳还未落下,夜幕刚刚升起的时候,她看到一小弯银色的月亮,忽地躲到金黄色的云朵后面去了。好像很美好,很调皮的说,来找我啊。于是她站在原地,直到天色大亮复又黑暗。
她在自己的周围修起一座塔,塔底长满了蒲公英,不知从何而来,无所谓到何处去。

归依

我与大清真寺相遇在某一天的黄昏,寺里只有一个浇水的穆斯林老人。
穿过三重门,寺中心是一座矮矮的小塔,唤作省心塔。我就那么鲁莽的踏了进去,瞬间似与光隔绝,只能隐约看到塔内四周所刻的莲花。不及我错愕,塔中心的莲花石盆中升起一朵莲花,不曾发光却又无以名状的光芒。
我心大震,从未有过的安宁随热泪滴落池间。他说,你来了,我就是几世几年你所寻找的,然而并不自知的你。

引子?to 情节

她所不确定的不是他爱不爱她,而是自己的心意。
吵架哭闹不过是个糟糕极了的伪装,内里是她的测试。不只是他能忍耐自己到什么程度,还有很多道题,每句回答都有一个分数,无时不在,它们编制成一张考卷——一个可以确定的未来。
她知道女人都没有安全感,但是大部分时间,她觉得自己是那些女人中的极品。关于这个所谓的名词的含义,都是不清不楚的。因为它从未真正出现在她的生活里,如此虚妄不真实,跟所有其他别人硬塞在她生活里的东西一样。帅气,优秀这么多年,她才知道这些不过是瞎扯蛋。
那个孩子不太一样,她知道。他追求的笨拙,说话的木讷,怀着伟大理想却又无处下手。
有时候,她看着他本来豪情万丈,看到自己忽而又气馁彷徨,他总想着还养不起她。“别再想了,你多年轻,有的是时间,别把自己压垮了,”她很想对他说,可是从来说出口。她怕会被当成一个承诺或者暗示,害了这个孩子。
她已经老了,她和他之间有万丈深渊,只是他还没看到。是,他有的时间,有的是机会,现在回头根本还来得及。
“别去,你什么也不能做。”耐辛夫人对斐兹说。她右手食指在这句话上狠狠地划着,左手在脸上胡乱的擦着,只是不让泪水落在书上罢了。
这就是她很久很久以来想对他说的话。可是,她又从来不曾真正把他推开。她是坐在枯井中的人,上面抛下来一条绳子,明知道自己上不去,却死死抓住不放。
你真残忍阿,她对自己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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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只是试一下。

谁告诉你的

有这样一个花心男,他有过很多女朋友,每个女人都以为她是他的最后一个,是他不断丰富的感情线的终结者。他也满心期待着她们,就像多年考官希望见到一个异常夺目的学生。
每段结束之后他都会异常痛苦的给她们打分,哪些行为让他感动甚至于觉得可以长相处,都铭记于心。
这就让后来的人更麻烦。
如果这是一个故事,那最后一定出现了一个女人,没有千百般的好,可就是让他根本忘了考虑要不要长久,就这么生活下去。
有的时候他也会外面鬼混,回来时总要像有洁癖一样洗很久才肯上床。
也有可能,他的一生里最终没有出现那个人,感情线的尾部分了许许多多的支线彼此纠缠。最后,他死于非命,在异乡,或者回乡的路上。
也许,他的名字叫阿飞。

情深不寿 及其他

最近老在想这句话。
还有在岚姐姐那里抽到的牌,问愿意和我结婚的人什么时候出现,明年一开始,权杖类的人,一张代表小男孩,一张代表老男人。
塔罗讲究直觉,第一眼看到那种牌想到的人往往很准确,那么,当我看到牌,我的第一个想法是,那个人要回来了么。
如果真是这样,我的世界终将安宁。
其他,今天听到两句关于北京人的话,第一句是宁告诉我说,人巨多的车上,一外地男子大声说道,北京人素质就是高,妈一上来就有人给让座。
第二句是和朋友去簋街吃饭,人也爆多无比,到处都是等位的。正在焦虑时听一中年人说,北京人就是喜欢扎堆,现在这个当口就是人多,哪儿有那么好吃。

谨以此片纪念我们曾追逐过的梦想

看《李米的猜想》我老是想起泠,不是自恋,我们都在追那一个对的人,对的路。以至于后来,只记得要一个结果。
————————李米的猜想—————
我猜导演一定知道,大部分女性来看这片是等着哭的,就为了哭给那些往日里想哭,但是又不够波澜壮阔哭不出来的小日子的。
小日子里有很多疑惑和不满,很多对爱情的不坚定,有时是因为她说你根本养不起我,有时是因为他说你身上的赘肉都够我炒一年菜了。不能因为ta说了这些你就不跟ta过了,但是心里总疙疙瘩瘩的。
人生若只如初见,不过是李米样的,去寻找最初爱你的那个人。有点疯,有点崩溃,老觉得遇到了可是抬眼就不见了。直到把他的信都烧了,连信物都还了,以为totally over了,丫突然冒出来无比真诚地说,我一直都那么爱你。
“碰”一声。普通女人的反复猜疑突然轰轰烈烈了,让人哭得稀里哗啦。所以最后一幕一定是导演最早想好的,他知道不管前面怎么样,这东西都能让人哭。
哭得时候我想到了那个毛头,这家伙曾经叫嚣着,等我五年,五年后我回来就能养活你了,就nb了。她以为这是句承诺,承诺没实现前根本不配拥有爱。
如果这部片子有什么结结实实地打了我一下,就是关于大超市的那些话,就是两位没有出场的逼着人挣钱的丈母娘。
方文一直在对李米说,我要成为你们想要的那种人;我有钱了,去开家超市吧。李米从来没说过这事她想要的,她只是说他们都是普通人。是李米妈说的,要有钱,有钱就是开超市。
宝强为了娶小香答应给小香妈一万块钱,她妈说有了钱就爱咋地咋地。
他们都去了广州挣钱,挣大钱,再也没回家。
有个中年男人和我说过,他说其实他媳妇什么都没要,但是丈母娘嫌我不挣钱,所以我也下海去了。可是咱真不是挣钱的料,五台打字机卖了三个月一台没卖出去。他拿不出钱不敢回家,索性连老婆孩子都不要了。
尹天仇真的能养活柳飘飘吗?
我妈老跟我说,要找一个人好,有能耐有志气的。瞧人家什么阿姨找了院长,我找了你爸,这生活差距阿。大部分时间我爸的形象是在阴暗小旮旯里的一只老蘑菇,偶尔在这种时候被强光打一下。
人对能力错觉最大的有两个时候,一个是20多岁,以为自己什么都能做,只要找对一条路努力走就能成功,那些悲惨的老年人的教训永远不会发生在自己身上。一个是5、60岁,以为那些20岁的年轻人什么都能做只是不努力,就像自己当年,完全忽略到自己后来挣扎的数十年。
所以当这两种人一个是女婿一个是丈母娘的时候,就像马屁股对着烧火棍,气球碰着绣花针儿。
世界上的钱非常有限,但也总有人能赚到,虽然还不如家里的蟑螂多。
我现在20多岁,正是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的时候,我以为这世界上的钱非常有限,但肯定要有我的一大份。我不能预见未来,但可以自己创造。我相信理想不会一点点消失,只会一点点被实现。
就像小香和方文以为至少不能白活。就像李米的爱情被定格在最美的地方。
影片结束的时候,收到短信说神七上天了,中国的航天事业又迈出了一大步。
另外,周迅片子里的样子真美,音乐真好听。
原文:http://www.douban.com/review/1506694/

十年

昨天收到挚友短信,“如果有一天你有机会跟十年前的自己对一次话,你会说什么?”
这个问题就是让你明白,十年中你对自己走过的路有多少不满跟遗憾,那些你一直不忍心回望的事情,就这么一瞬间伫立在眼前。
我有很多话要说。想说,你要好好学英语,不要总是挑看起来最投机的路,不要沉迷。尽快想好自己想干的事情,然后努力朝着那个方向去做,不过那看起来多么的遥不可及。孩子,别管对错,以后你有的是时间修正它,关键是你现在做的事。
不要学文科。
多穿些女孩子的衣服没什么不好,要时刻控制体重,特别是14岁那年。
正如你妈妈说的,你现在喜欢的人根本不值得你喜欢。试着多去了解你的妈妈,孤单绝望的时候想想她,最好早点去看心理医生。
最重要的,不要在20岁前恋爱,然后只找一个人,相守一辈子。
然而也许我看着她,终于只是拍拍她的肩,说,过得开心点。拨开所有那些记忆,转身离开。
如果她问我以后我过得好吗,我会告诉她,很好,很精彩。

表白

我喜欢你,我大声呼喊。
我说我喜欢他,喜欢的可以与他分享一只鸡腿堡,天知道,鸡腿堡有多好吃,我每次都可以吃一个半。这就是为什么我要找个人喜欢。妈妈教育我们不能浪费粮食,为此我已经内疚很久了。
我喊了几声或者几十声,每个路过的汽车都向我致敬,虽然喇叭声真的有点吓到我了。
多么美好的夜,多么明亮的月,它是天上的蜡烛,也是人间光明的信号:它打着旗语对我说,7点方向有个姑娘正独自徘徊。我回过头去 ,看到那一张无法用语言形容的面庞,似哭若笑地看着我。当然,我第二眼就看到了她指甲涂着我最讨厌的明黄色,可是她又穿着我最喜欢的棕色大花棉布长裙,时尚真令人绝望。
从空气的流动中我感到她正徐徐向我走来,此时我蠢蠢欲动的两条小腿正被大腿压在地上独打,我也觉得弟弟看上嫂子这事儿不好,但是谁能说得清呢。
我的眼睛爱上了她白皙的脖颈,微启的朱唇,伟大导师王二有译诗云:
我那未曾染指的姑娘
就在我几乎感到她为了我而微微颤动的鼻毛时,她大叫起来,“你别过来!我认得你!你前女友都恨死你了!快来人啊!非礼阿!”她可爱的脖子因此完美展现了力与美的结合,那些红细胞在血管里乱冲乱撞。她扭动着大腿根,绕过我嗖的跑了。妈妈啊!她还穿着蓝色漆皮高跟鞋,鞋底的价签上写着249。
我扭头看她,却发现我等的人已到,那让我心生爱恋的人正站在我身后。“走吧兄弟,现在的姑娘真逗。”我对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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